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,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
因此,商品房 70 年后,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。一般来说,如果产权人在 70 年后仍然拥有合法的产权证书,那么房子就属于产权人所有。但是,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,国家需要收回土地,那么房子可能会被拆除或者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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